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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政府針對大眾交通運輸業者訂定的乘客死傷賠償標準說明

 

目前政府針對大眾交通運輸業者訂定的乘客死傷賠償標準說明

 

(1). 飛機(最高):死亡者每人300萬元、重傷者150萬元。

     不過,產險公會指出,航空公司大多會依照國際慣例為乘客投保每人1,000
     元上下的死亡理賠金,以華航澎湖馬公空難為例,每名罹難乘客平均約獲賠償 
      1,400萬元。

(2). 公車、遊覽車或計程車:
     公路法要求汽車運輸業者必須為乘客投保,每人死亡賠償250萬元、重傷140
     元、非重傷者40萬元。
(3).
娛樂船或交通船:目前船業法中規定要為乘客投保200萬意外險
(4).
捷運:法令規定至少須為乘客投保140萬元死亡保障及30萬元醫療保障。
     不過,台北捷運公司在發生「扯頭皮」事件後,主動為乘客死亡保險金增加到 
      240萬元。

(5). 火車(最低):依規定業者須為乘客投保至少140萬元死亡保障及30萬元醫療保障

 強制險新規定協助殯葬費最高理賠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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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強制險車禍受害者死亡後,如果沒有遺囑請求權人(直系親屬、配偶、兄弟姐妹等),就無人可領一五○萬元保險給付,其他親朋好友、善心人士即使幫忙處理後事,也不能拿錢。金管會保險局表示,為鼓勵大家多做好事,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新規定,幫忙辦理後事者,最高可拿到三十萬元殯葬費用,此項公告可追溯到今年 2 7日零時起發生的案件。  至於有人質疑這可能圖利殯葬業者,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表示,若殯葬業者能幫沒有親屬的車禍受害人辦理後事也是一件好事,三十萬元是市場平均行情,而且須檢具項目及金額單據才能支領,不會有圖利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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