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流程
賣屋過戶流程及相關事項流程及應備資料:
賣方須辦理
一.戶政事所辦理:印鑑證明二份,戶藉謄本三份。
二.住宅當地之稅捐機關申請自用住宅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帶房屋稅單)。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之要件為:
(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二)土地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三)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四)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以一處為限。
(五)都市內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即90.75坪),非都市內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即211.75坪)。
合乎以上要件並依規定申請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二,而一般用地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且採累進稅率,最高達千分之五十五,其間稅額差距甚多。因此,民眾如尚未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請於每年9月22日前儘速申辦,以保障自身權益
1.簽約
買賣雙方達成條件及價格共識後,即可簽訂買賣契約,規範買賣雙方彼此應履行的義務及享有之權利,簽約時間通常在付訂金之後當天~三天內,簽約事宜一般皆由代書辦理,若為自行與屋主交易買賣,一般皆由買方指定代書,若是透過房屋仲介撮合成交買賣並承做房屋履約保證者,代書則由仲介公司指定,買方應於簽約前對契約作詳細的審閱,必要時可請教專業人士。
簽約時應明瞭買賣契約的內容及其他約定事項→雙方均確認契約內容無誤→得於合約上簽章確認→買方支付款項→簽約後產權調查(由房屋仲介服務)
※若要辦理自用增值稅或重購退稅則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須在本標的物辦理戶籍登記。
■所需文件身份證、印章、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近期地價稅單及房屋稅單(或契稅單)、定金收據(或要約書)、身份證正本、.印章、.近期貸款繳息單或貸款餘額證明書,若是委託仲介公司成交的話需準備仲介服務費。
2.用印
房屋買賣過戶由代書處理的範圍包括不動產移轉申請登記、繼承與贈與登記、貸款申請、抵押設定,並提供退稅、節稅與規費方面的諮詢服務。
■所需文件買賣合約書戶口名簿影本三份「或戶籍謄本三份」、須貸款者另附、印鑑章、印鑑證明二份「近期6個月內」預繳規費「2至3萬元」
3.完稅
交付代書辦理貸款清償塗銷登記,取回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或債務清償證明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銀行借據或借款本票、火險單正本。
■所需文件印鑑章、增值稅稅款、交屋前遷出買賣標的物上之戶籍
4.交屋
交屋時應支付其他應付費用(含代書費、規費、稅費補貼及代墊款項)、核對承諾贈送予買方的裝潢、傢俱是否齊全。
賣方於買賣契約簽訂後須繳交費用:
土地增值稅、仲介服務費、房屋稅、地價稅、產權移轉代書費、水電、瓦斯、管理費
買方 |
賣方 |
稅費及規費 1.買賣契約 2.印花稅 3.地政規費費等 4.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費 5.銀行貸款查詢費 6.代書費* 7.簽約手續費(部分房仲代書收費2000元,買賣雙方各半) |
稅費及規費 1.土地增值稅 2.交屋日前的房屋稅及地價稅 3.交屋日前的水電、瓦斯、管理 4.銀行抵押權塗銷代書費* 5.簽約手續費(部分房仲代書收費2000元,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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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或買賣
1..買賣 : 準備買賣價金支付證明 . (如匯款.轉帳.支票等)
扣除貸款餘額及交易金額 . 剩於部分超過220萬需繳納贈與稅
2..若無買賣行為 . 則視為贈與 . 若扣除貸款餘額 .
餘額部分超過220萬(免稅額)需繳納贈與稅
二.贈與稅
計算方法請參閱贈與稅法第19條
或連結到財政部國稅局線上試算
http://www.ntak.gov.tw/Trial_Balance5.aspx
三.土地增值稅
依該筆土地之土地所有權謄本記載
用前次轉移之土地公告現值與今年度土地公告現值
套用公式計算土地增值稅額
或連結到稅捐機關線上試算
http://www.kctax.gov.tw/tw/book09/09_01.aspx?ItemID=22
..賣方可以用重購退稅或申請土增稅優惠稅率
四.不動產過戶須備資料:
1、賣方之戶籍謄本三份與買方一份、身分證影本一份、印章。
2、賣方印鑑二份(塗銷設定一份及過戶一份)及買方印鑑證明一份。
3、賣方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以贈與之過戶過程:
1、到地政機關索取----不動產登記申請書(土地2份房屋2份)+ 贈與契約書4份
2、到稅捐處索取----土地增值稅申請書 + 契稅申請書
3、到國稅局取贈與稅單
4、到銀行辦理貸款清償(無貸款者無須辦理)
清償後取得抵押權塗銷同意書 + 原設定契約書 + 他項權利證明書
再到地政機關辦理塗銷
5、將以上所取得之申請書內容填寫清楚(蓋章)
6、將應繳稅金之1/1000之印花稅貼在稅單背後(印花可在郵局買)
7、將填寫完成之土地增值稅申請書、契稅申請書單
..連同土地 + 房屋登記申請書影本 + 贈與契約書影本
..雙方戶籍資料(戶籍謄本及身分證影本)+ 贈與稅繳款單
----->送稅捐處繳稅
7、約一星期後稅單下來,到稅捐處領取完稅單 + 塗銷證明
----->送地政機關申請過戶
8、約三天後,權狀下來---到地政機關領取過戶後之新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
9、過戶手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