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現場鑑界作業流程

       

.鑑界目的

鑑界是為了確定下列各事項:

1.確定土地境界有否佔用他人土地

2.確定土地境界有否被他人占用

3.土地面積是否正確

以做為日後土地買賣(合建)履約之依據

.鑑界時機

1.於土地點交前10日內,由主辦業務代表部向轄區政府機關申請。

2.土地買賣除特別約定外,皆應於鑑界確認無誤後,始可辦理土地點交。

3.依據地政機關排定之時間至現場協同鑑界。

.參加人員

法拍公司委任代理人   .買方代表   .鄰地所有權人   .協辦之相關人員

.應備工具

1.界釘    2.鋼釘    3.紅漆     4.地籍圖     5.捲尺     6.鉗子    7.板手

.現場作業

1.於指定日當天,法拍部再次連絡所有參加人員,並再次與地政測量人員確認時間。

2.測量人員於現場展開作業後,,公司人員應協助釘樁、作紀錄、並應立即逐點作補助記錄。

3.建築師應紀錄界點位置,並於地政測量人員作業告一段落時,隨即展開平板測量作業,以資複核。

4.如有鄰房或鄰地工作物越界情事,應請測量人員告知越界範圍,並在現場以紅漆標示,同時做書面記錄,回公司後應立即報告上級,,以便依據合約請求地主負責排除。

5.測量時應依據地籍圖,將每一轉點實際測出現場之位置,釘樁、噴上紅漆,並標示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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